泉教师函〔2025〕30号
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
副高级职称评审市级无纸化系统
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,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、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,市直(属)有关学校(单位):
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闽教师〔2024〕52号)、《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泉教师〔2025〕2号),为做好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,现将市级无纸化系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事项
(一)系统登录地址
方法一:登录泉州市教育局网址(https://jyj.quanzhou.gov.cn/),点击“泉州市教师职称评审系统”进入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。
方法二:登录泉州市在线教育一体化平台(https://online.qzedu.cn/#/),点击“泉州市教师职称评审”进入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。
(二)申报时限
系统将于5月12日上午10点30分开放上传通道,县级、市直学校(单位)须在5月18日前完成审核工作。请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学校(单位)做好本地区、本校工作环节安排。逾期系统将关闭,视为申报对象放弃申报。
二、系统审核
(一)审核步骤
1.申报对象扫描上传无纸化评审材料,上传的材料经本校(单位)经办人员审核是否与原件相符,并由学校经办人、负责人确认无误后,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。
2.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审核后提交。
(二)操作说明
系统操作步骤详见《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申报对象端)》(附件3)、《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学校管理员端)》(附件4)、《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县级及市直管理员端)》(附件5)。
三、材料提交及审核要求
(一)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须按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1)对照选择标准(表1-2或表1-3)、按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材料扫描上传注意事项》(附件2)要求填报、上传评审材料(原件扫描版)。如申报对象无留存《专业技术评审表》《福建省教师晋升职务简明表》PDF格式盖章扫描件的,可上传与盖章版填报内容一致的word版本。
请上传人员认真核对扫描上传的相关材料,涉及身份证号、联系电话、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、敏感信息须隐去后再扫描上传。
(二)学校管理员
学校应审核申报对象是否对照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1)选择标准(表1-2或表1-3)以及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材料扫描上传注意事项》(附件2)要求格式上传,上传材料是否为原件扫描版、是否隐去敏感信息。市直学校(单位)须另按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1)表1-1要求另外上传相应的材料。
(三)县级管理员
县级须按《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提交材料清单》(附件1)表1-1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,并审核申报对象上传的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。
附件:1.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提交材料清单
2. 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无纸化评审材料扫描上传注意事项
3. 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申报对象端)
4. 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学校管理员端)
5. 泉州市教育局中小学职称评审系统操作说明(县级及市直管理员端)
泉州市教育局
2025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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