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4年鲤城区教育系统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区属各学校:
根据鲤城区人社局《泉州市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非区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泉鲤政人社〔2025〕10号)文件,为做好2024鲤城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控制优秀比例
学校要严格按照人社局审核下发的《2024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计划》内的“审批意见”栏内的“优秀名额”进行2024年度考核工作。
二、考核工作相关事项
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“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”。
1、新招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,只写评语,不确定等次。但原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,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(应附相关证明)。
2、病休超半年的,参加所在学校考核,不定等次。(需在《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》内备注栏写明长期病假的原因)
3、2024年度内已退休的人员,不计入“参加考核人员”,只需在《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》内体现并在备注栏内写明退休时间(若有发放年终奖金,将以此登记表的人员名单为发放依据)。
4、按教育局统一布署,有到其它学校参加交流、跟班
学习等外派情况的教师,年度考核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学校进行考核,平时思想、工作情况由去向单位提供。
5、在2024度考核不合格的,在第2、3年只写评语,不定等次。
6、在填报《鲤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
总呈报表》时,工勤人员无论是否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,一律按工勤人员填报。
三、具体工作安排
1、上报时间:2025年4月25日前报送到局人事股(职改办内)。
2、上报材料:
(1)《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(聘期)考核登记表》,表格内容可以打印。(一式一份,请学校自行用A4纸打印,分发给考核人员,同时根据附件内的样表,由相关人员签署意见、盖印,送教育局人事股(职改办内)审核)
(2)《鲤城区事业单位被考核人简明情况登记表》,请把各校年度考核等次为“优秀”的人员排列在前。注意:今年的简明登记表有变动,“平时考核情况”一栏中分 上半年和下半年,上半年或下半年至少有一次优秀,年度考核才能评“优秀”请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。(用A4纸打印,一式三份,同时上报电子文档,发送到邮箱:lcjy22398593@163.com)
联系人:王怀颖 联系电话:13959838839
电子邮箱:lcjy22398593@163.com
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
2025年4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