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储备人选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现将区委宣传部《关于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储备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学校按要求报送《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2),内容完整清晰。第一季度材料于4月15日(星期三)前报送,之后每季度末月15日前(6月15日、9月15日、12月15日)分别报送当季度材料。电子邮箱:dyg22398290@163.com。
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
2026年4月7日
关于做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储备工作的通知
各街道,各有关单位:
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,做好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,进一步充实典型候选人储备库,从源头上加强挖掘培育和推选工作,现就做好储备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类别及数量
储备推荐共分为5个类别,分别为助人为乐、见义勇为、诚实守信、敬业奉献、孝老爱亲,各街道每年推荐人选不少于4名(其中区直单位每年推荐人选不少于1名)。各街道各单位需按要求推荐,确保数量达标、质量过硬。
二、推荐要求
1.在鲤学习工作生活的中国公民(流动人员持本区居住证)及户籍或籍贯在泉州的在外泉州籍中国公民,均可被推荐。
2.政治立场坚定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家乡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。
3.事迹真实具体、感人至深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导向作用,在某一类别中表现突出,得到身边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。
4.无违法违纪行为,无党纪政务处分、组织处理记录,无被列入“失信黑名单”情况,无其他不良社会影响。
5.先进事迹原则上为近2年发生或持续至今。已获得省级以上模范好人荣誉的,不再作为储备推荐人选。
6.优先推荐基层一线、普通群众中的先进典型,兼顾不同行业、不同群体,确保储备人选的广泛性和代表性。
7.宣传分数占比20%,如无宣传报道,不建议推荐。
三、报送要求
1.深入挖掘典型。深入基层和群众,重点发掘一线劳动者、社区工作者、志愿者、乡村振兴带头人等群体中的先进典型,注重质量而非数量,确保人选具有代表性和感染力。
2.提升事迹质量。挖掘鲜活细节与情感温度,突出人物的精神特质和社会价值。人选确定后,可安排记者实地采访,增加宣传质效,确保事迹真实、感人。
3.严格审核把关。各单位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原则,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、征求意见,并联合纪检监察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评价,确保事迹真实、品行端正,并实行动态更新管理。
4.强化结果运用。该项推荐工作将纳入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,对各街道、各单位的推荐质量、材料报送时效、审核把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,推动责任落实与工作提质。
5.规范材料报送。按要求报送《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汇总表》(附件2),内容完整清晰。第一季度材料于4月15日(星期三)前报送,之后每季度末月15日前(6月15日、9月15日、12月15日)分别报送当季度材料。联系人:小林,联系电话:22355707,电子邮箱:cjwmlc@126.com。
附件:1.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推荐表
2.泉州市模范好人储备人选汇总表
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宣传部
2026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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